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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要問:“做營銷,最重要的能力是什么?”我想很多人都會想到一個詞,那就是“用戶視角”。
所謂的“用戶視角”,其實就是指:要站在用戶的立場,而不是自己的立場去思考問題。
做企業需要用戶視角——不要以為企業名氣大了,就能靠這招牌吃遍天下。
茅臺再牛,也做不出一款成功的“茅臺啤酒”。
因為在用戶看來,茅臺并不是一家啤酒公司,而是一瓶高端的白酒; 發簡歷需要用戶視角——不要為了圖自己方便,就把簡歷文件命名為“簡歷”,因為對你的用戶(HR)來說,所有的文件都是簡歷。
刀柄對著對方(用戶),而刀刃對著自己……是的,幾乎所有的事都需要考慮“用戶視角”。
你之所以能長期待在一家公司,是因為你能滿足客戶或其他員工的需求,而不是單純因為“你想待在這里”。
用戶視角是如此的重要,卻又如此的難以掌握。
并且,它還是個無所不包的話題,對應的情況非常復雜多樣。
所以這篇文章,我們就針對一些常見的情況,只講一種我認為是最有效的、能時刻提醒自己保持用戶視角的方法。
更確切地說,這不是一種方法,而是一種態度,甚至是一種價值觀——別把自己當回事。
別把自己(的產品)當回事 文案篇 現在我們假設,你剛接到一個任務—要賣一款轎車。
這款轎車的特點如下: 目標客戶:40歲左右中產階級 轎車品牌形象好,準豪車品牌 新款車型價格實惠 很省油 折舊率很低,保值 越野能力強,能穿越泥濘和冰雪覆蓋 這時候,你打算如何去寫它的推廣文案呢? 一般情況下,每當一位營銷人接到一個任務,都會不由自主地進入“自我視角”的狀態——“這件事非常重要,我一定要想辦法把這個產品賣出去”。
(不然怎么升職加薪?) 于是,這個產品就會在他的腦中占據相當的位置——就連吃飯睡覺,都一直想著與產品有關的事。
(你是不是深有體會?) 營銷人的視角,腦子里全是“產品”,而這就會形成一種“管窺效應”——因過分關注某件事,所以無形中放大了這件事情的重要程度——覺得好像全世界都期待著新產品上市。
所以你就能明白,為什么很多營銷人寫的文案,都只停留在“產品屬性”或“產品特點”等層面,如果拿上文的轎車來說,就是: 價格比同款車型便宜XX%; 每100km只需XX升汽油; 折舊率低至XX%,超級保值…… 這在本質上,都是一種“以自我為中心”的表現——一個勁兒想突出產品。
不過,這款車的潛在用戶又是怎么想的呢?剛才我們說了,這款車針對的是40歲左右的中產階級。
那他們平時都關注哪些事情呢? 汽車?也許吧,但除非他是狂熱的汽車愛好者,否則他肯定還有很多其他更重要的事,比如:孩子的教育,家庭的收支,職場的拼搏,父母的身體,個人的形象,等等。
總之,汽車只是他生活中的一小部分,并沒有那么重要…… 所以,回到我們的主題——作為營銷人,別把自己(的產品)太當回事。
用在這里的意思就是:你應該關心的不僅僅是產品,更重要的,是用戶生活中的其他任務。
讓我們來看看廣告大師大衛·奧格威,當時是怎么寫那款轎車的文案吧:(沒錯,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。
而那款轎車,就是以前英國的奧斯汀轎車) “我用駕駛奧斯汀轎車省下的錢,送兒子到格羅頓學校念書”——這是該廣告的標題。
(注:格羅頓學校是當時全美排名前10的高中) 你看,奧格威并沒有一上來就介紹產品的屬性,他并沒有說“奧斯汀轎車比其他轎車更省錢”,而是將奧斯汀的這項屬性,與用戶的其他重要任務進行了綁定。
當時這篇廣告取得了很大的反響,甚至驚動了《時代》周刊,以及格羅頓學校的校長…… 而這就是我們說的用戶視角——別把自己(的產品)當回事。
要想保證營銷的有效性,你最好謙虛一點——要假設全世界沒人對你的產品感興趣。
大家都在各忙各的,誰愿意坐下來慢慢欣賞你的產品啊,而你要做的,就是從“用戶任務”的角度去看待產品——看看這款產品,能幫助用戶完成他們生活中的哪些重要任務。
包裝篇 除了產品的文案,產品的包裝設計也經常出現一些“自嗨現象”。
如果你看過設計公司的方案,如果它的水平不是太差,那你一定會有這樣的感覺:哇!這設計真好看,真有意境! 比如之前我在站酷上看到的,一個高分設計方案的展示圖: 主題非常明確,元素非常統一,插畫也很有風格,并且十分簡潔現代,對吧?不過,這其實也是“自我視角”的產物——這種展示形式,唯一的作用就是讓你覺得“這張圖很好看”,而跟“包裝設計好不好”,并沒有太大關系。
為什么這樣說? 道理很簡單:因為對于用戶來講,他沒有機會像你一樣,在這么合適的背景中去欣賞這個包裝。
(比如下圖的紅色背景) 用戶所處的環境是非常嘈雜的,周圍充斥著各種信息。
而在你產品的周圍,也還有很多其他品牌的產品。
要判斷一個產品的包裝好不好,唯一的辦法就是:把它放到真實的消費場景。
比如超市的貨架,或者電商的頁面,反正絕對不是一個故意襯托它的環境背景。
(除非這個產品只在專賣店售賣,背景環境你自己說了算) 當然,這里并不是說上面那個設計就一定不好,只是說那種表現形式,是有一定“迷惑性”的——它容易讓人因為“圖片很好看”,就覺得“包裝設計很不錯”。
那么,為什么很多設計師(以及甲方)都喜歡采用那種理想的表現形式呢? 其實還是因為他們都過分關注了產品——在他們的腦海中,只有自己的產品才是主角。
不對。
對于他們來說,這不是產品,而是作品——是應該放在博物館里,用聚光燈照射著的作品,并且,還會有無數人來觀摩——用這種“自嗨精神”去做設計,其實是自欺欺人…… 別把自己(的喜好)當回事 以前我在咨詢公司的時候,曾聽到一位客戶跟我同事在討論logo的設計方案。
當時那位客戶說了一句話,至今仍令我記憶猶新: 我個人比較喜歡辯證地去看待問題,所以這個logo,我希望它能同時傳遞多種信息——如果這樣看,它就是一個箭頭;如果再這樣看,它又是一片葉子;但同時也要保證它是一個字母的形狀…… 且不說他說的這么多目標,到底有沒有辦法全都實現吧。
而我想說的是:這位客戶的出發點,本身就是錯的。
除非你就是想把自己變成一個品牌(比如網紅),或者你就是靠“講故事”來贏得訂單,否則,個人的喜好對品牌的設計,沒有任何實際的指導意義。
即使你是老板……而他所謂的“辯證”,就更沒有意義了。
作為一個品牌,最怕的事情就是:1000個人看到你的品牌,就會有1000種解讀方式——每個人的理解都不一樣,如何形成有效的溝通與傳播? 這完全是自找麻煩——你不是在經營1個品牌,而是在經營1000個品牌!你真有這么大本事?別把自己(的喜好)當回事,要從用戶的視角去看問題:對用戶來說,一個品牌就對應一個標簽,信息一多反而記不住。
所以,不要虛頭巴腦地搞什么“辯證法”…… 誰有時間跟你辯?當然,做任何事都是:知易,行難。
要想完全摒棄自己的喜好去做事,的確很讓人抓狂。
包括我自己。
熟悉我公眾號的讀者應該都知道:我文章的標題,一般都是比較“平淡”的。
比如我之前一篇文章《品牌命名,你以為是靠翻字典或者拍腦袋?》,說實話,這個標題沒什么煽動性,對讀者的吸引力也不強。
而其他轉載我的文章的公眾號,標題就改得非常誘人——《如何起名,讓你的品牌價值百萬?》你看,如果同時把這兩個標題放在你面前,你更有可能會點開誰的?大部分情況下,都是后者。
雖然它牛皮吹得很大,但不得不說,“讓品牌價值百萬” 才是真正用戶視角的產物——誰不想擁有一個價值百萬的品牌呢?而且通過取名就能實現…… 畢竟,人們都希望用最低的成本,去完成某個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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