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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鋪要謹慎 ★接手轉租店要謹慎 我們經常在一些小報中,或者商店外面,見到各類商店轉租的信息。
他們大都打著旺鋪轉租的旗號。
在選擇轉租店時,一定不要被這些吸引人的文字迷惑,仔細想想,就不難發現:這家商店的生意不好做,經營者急于脫手。
小故事:有一位想開店的年輕人,經不住廣告的誘惑,受讓了一家書店。
事先幾位朋友都勸他要慎重,他卻孤注一擲。
結果一敗涂地,后來才猛然醒悟,悔不該當初。
有的商店轉讓時看上去生意紅火,其實是虛火。
有一老板在某小區門口開辦了一家建材店,他預測該小區居民裝修已接近尾聲時,就打出了低價轉讓的招牌。
看到他生意那么紅火,一時間許多人紛紛求讓。
幾位老板甚至為這個店面爭得不可開交。
經過激烈角逐,最終名花有主,低價轉讓實際上成了高價賣出,僅轉讓費的利益,就相當于平時開店好幾個月的利潤。
毋庸置疑,吃大虧的當然是那些受讓者。
當然,也有一部分店面,確實是店主迫于客觀原因才轉讓的。
但到底是虛火還是紅火,就需要用你的火眼金睛去洞察了。
如果你深諳這一行,有自己獨到的經營思路,并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為后盾,那么不妨受讓商店,使瀕臨倒閉的商店起死回生,說不定還真能抱個金娃娃呢。
接手轉租店的注意事項: (1)在和轉租人談判時,不要輕易相信轉租人生意之外的理由,貿然接手轉租店是極危險的。
不管轉租人所說的轉租理由是什么,你都應設想他們是因為經營失敗而轉讓的。
(2)找出導致他們經營失敗的原因,是行業原因,還是經營失策等等。
如果你對接手這家商店有興趣,就要通過實際調查分析,從中找出到底是什么因素對經營起了抑制作用。
原因肯定是存在的,通過自己的觀察,走訪他原來的員工、附近居民及同行,不難得到實質性的答案。
不查明真正導致轉租的因素,不加以任何改進,以為接手就可經營,就指望商店帶來利潤,多半會重蹈別人的覆轍。
如果真的找不到什么原因,不如放棄。
(3)如果你要整體接手積壓貨物較多的店,最好核實一下存貨的具體價值。
這些存貨肯定已不具有原來的價值,甚至可能是一文不值的死貨,不要以為轉租方大降價你就占了便宜。
存貨太多,既使流動資金減少,還有可能全部砸在你的手里。
到時候極有可能因貪圖小便宜而吃大虧。
(4)如果你確定已經找到原因,不管你改不改變原有的經營行業,你都必須在經營上重新定位。
當然,我們不能說某一行業是虧損行業,某一行業是賺錢行業。
接手轉租店也不是一定會虧,只要你善于經營,在某種程度上,還是能夠成功的。
★租鋪談判的注意事項 在初步選定開店的地點后,還應作進一步的全面考察,對相關的情況做一定的調查分析后,方能決定是否最后定點在這里。
這時,你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察: 1、店面情況調查 小故事:小李子想開一家書店,從別人手里買下了一個店面。
這個面積達30平方米的店面在一所高校附近,每天的客流量相當可觀,價錢相對來說還比較便宜,一共3萬元。
小李子以為撿到了便宜,有點得意忘形。
他又花了二萬多元裝修,不久就隆重開張了。
一個月后,政府一紙《拆違通知書》讓他半天沒有回過神來。
原來,上家通過內部關系得知店面遲早要拆,便來了個金蟬脫殼。
所以,在租買店面之前,一定要對店面的大背景情況作一番仔細的調查了解,以免上當受騙。
2、房東背景調查 劉仲文在廣州打了五年工,有了一點積蓄,很想開家店為自己打工。
他叫上幾個朋友,滿大街尋找店面,后來還真的讓他們找到幾家掛著轉讓字樣的店面,便迫不及待地與之談判、交付定金甚至租金。
其實他的這種做法是極其草率的,很容易帶來一系列的后遺癥。
為了開店成功,他們最好先從側面打聽到真正的房東(即產權所有者),對其背景情況基本了解,覺得可靠后再和他談判。
一般最好直接與真正的房東談,如果房東表示已將承包權出租,不愿再插手時,那你再和現在的店主談判也不遲。
還有一點很重要,你一旦談判成功,要注意讓房東把以前的租賃人姓名改成你的姓名。
3、房租價位談判 房租對每一個開店的人來說,是最敏感而又最現實的內容。
說它敏感,是因為它和錢掛鉤,租金太高會讓你負擔不起,一分錢一分貨,太低又找不到好店面。
說它現實,是因為這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問題,除非你不開店,或者自己有店面。
而大多數情況下,我們都得租用店面,那么和房東討價還價就不得不擺上開店的議事日程。
在與房東侃價前,你自己心里首先要有一個譜,也就是先自定一個能夠接受的最高價,這個價位必須是:你覺得自己有實力負擔得起;在這個價位下,估計有錢可賺;向附近類似的門面打探一下,價位是否基本一致。
在和房東談判時,根據你設定的最高房租,比較房東紿出的房租,權衡后進行討價還價,這樣才可以得到合理的價位。
4、在談判中,繳付房租的方式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。
通常情況下,繳付房租有按月結算、定期繳付和一次性付清三種方式。
也有一些房東除了要支付固定的月租金外,還要根據你的經營狀況分享一定的利潤。
如果房東提到這一點,而你也愿意,雙方要把它作為重點來談判。
因為這其中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,處理不當,會引起爭議。
付款的方式可以按月結算,這樣能及時結算,以免拖久了增加計算難度,而且雙方都會滿意。
有的店面定下的是一年或兩年的租金,如果你要續租,往往要按一定的比率逐年遞增。
這種情況下最理想的付款方式是每半年或一年付款一次。
如果你有了新的店面或想停租時,就不會損失保證金。
還有的店面是長期租的,一租就是十年二十年。
對于這種店面,你要看清楚了,不僅要調查好政府規劃與政策,還要預計這個店面以后的發展潛力。
因為從長遠看,門面的房租總體是呈上升趨勢的。
如果你有足夠的資金,同時也看好這個店面,你可以一次性將房租付清。
5、其他條件 與房東談判,除了談租金外,還要注意附加條件,這可以使你節省不少開支。
有很多店面出租,都要求支付押金,你在談判時應盡量說服房東免付押金。
一些黃金地段的店面押金通常很高,雖然這錢最終還是你的,但如果你一直經營下去,這筆錢也就等于擱死在那兒,對于一個資金緊張的創業者來說,這也是一個不小的包袱,如果談得好,完全是有可能卸掉的。
另外,你在租房前對店面現有情況應該了解清楚,如裝修狀況、設備狀況等,然后通過談判,最好要求房東在出租前對門面進行基本的整修,拆除原有已經報廢無法使用的設備,對店面的房頂、地板、墻壁盡量作一些維修,添置水電設施等。
★別讓租金成心病 員工開銷、水電費、電話費、稅收都是小開銷,惟獨房租占了大頭,讓開店創業者頭痛。
租金往往會占去月開銷一半,所以,租金貴賤直接導致生意成敗。
商鋪租金在一個老板心中地位特殊,幾乎已成為創業者考慮的最重要的因素,但也絕非是租金貴,生意就一定會做砸。
也就是說,只要租金方面的開銷不等同于整個生意的全部支出,那么,這生意還未蓋棺定論,仍舊存在咸魚翻身的可能。
市場永遠在變化,中國人盡皆知這句話,足球是圓的,所以,租金的多少也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。
有人每月開銷幾萬元,但卻大把大把地賺錢;有人每月只需開銷2000元的鋪面租金,卻步履維艱。
生意的成敗絕非租金多少說了算,創業者要看的是性能價值比。
同樣面積的鋪面,淮海路上2萬元是不是要比上海某個不起眼的地方的2000元合算? 都說聞香識女人,好的商鋪卻不一定要通過租金的貴賤來衡量。
那么,什么樣的商鋪才稱得上極品店鋪呢?這雖然是相對的,但也可以絕對地講:能讓老板賺錢的商鋪就是好商鋪。
好商鋪往往躲在租金后面,商鋪好與不好不只是由租金說了算。
一般來講,租金越高就代表該商鋪的經營價值越高,如果創業者實力非凡,自然應該以高標準來要求自己。
那些能喊得起價的商鋪當然不是等閑之輩,要么坐擁繁華鬧市口,要么周邊有著川流不息的消費群。
北京服飾市場的一個小攤位可以幾易其手租金卻不斷上升,有人甚至愿意每月出幾萬元來爭取一個幾平方米的小攤。
這樣的高價并非事出無因:淮海路給了它氛圍,華亭服飾市場給了它口碑,即使是再小的一個攤位,它也沒有不貴的道理。
但也不是說鋪面租金越高就越值得租用,租金上也可能被人做足了文章,到底這家鋪面值不值得投資,創業者必須睜大眼睛看清才行。
有些商鋪已經被投資者們爆炒了一遍,一些鋪面的租金價格已經相當離譜,就像股價浮在天上的股票,誰碰都等于抱個炸彈在懷里。
其實,衡量一家鋪面值不值主要看其性能價值比,除此之外就需要看經營者自身是否夠聰明了。
有一位老板將品牌內衣店開在五角場,每月1.35萬元的鋪面租金絕非當地其他鋪面可以望其項背,但周老板卻仍能從中狠狠賺了一把。
★避免租賃合同陷阱 在承租鋪面時可能面臨許多不可預測的因素,假如出現這些因素而導致鋪面無法經營下去時,如果租戶未在合同中約定此時的合同解除權,就得繼續支付租金,承受損失。
為避免這類陷阱,鋪面租戶應爭取在鋪面租賃合同中載人下列條款:承租方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,無法繼續經營時,有權通知出租方終止鋪面租賃合同,并不賠償出租方的損失:出現戰爭、地震、臺風、雷暴、城市暴動等情形;政府決定拆遷鋪面;政府在鋪面前50米內、左右兩邊各200米內修路、改路、擴路、建橋、整治市容或其他政府行為;承租方因經營不善嚴重虧損達三個月以上。
當然,要進一步避免因上述情形造成的鋪面裝修費用的損失,還必須預先調查清楚。
訂立商鋪租賃合同還須特別注意以下幾點法律問題: (1)承租人的主體資格。
商鋪作為不動產,其出租人必須是商鋪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人,若是所有權人,應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;若是使用權人,應有合法租賃憑證及允許轉租的書面證明。
另外,房屋有共有人的,還須經過共有人書面同意。
(2)租賃物的用途。
租賃商鋪必須確認房)租賃物的用途。
租賃商屋用途為商業用房。
否則,無法辦理營業執照。
(3)租賃期限。
根據《合同法》214條的規定,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,超過20年的,超過部分無效。
(4)轉租。
因商鋪經營風險較大,故在經營狀況不佳時,可能會涉及將商鋪轉租的問題。
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,應在租賃合同中予以明確。
若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(5)裝修補償。
首先,出租人與承租人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出租房屋能否裝修;其次,雙方應約定,在租賃期結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租賃合同后,對裝修如何進行處理。
在對裝修處理方式未作約定的情況下,若出租方違約,致使租賃合同解除,出租方應賠償承租方裝修損失;若承租方違約,但裝修對承租方確有用處的,出租方亦應對承租方適當補償。
(6)租賃合同登記。
在租賃合同成立后,合同當事人應將租賃合同送至房管部門登記備案。
未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亦是有效合同,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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