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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正非在華為內部簽發82號文件,簽發的內容為林乾教授的《御史鐵骨如何煉就》。
中國古代的監察制度源遠流長,主要有御史制度和諫官制度構成,其中御史制度是其主干內容。
御史制度發源于秦漢,定型于隋唐,完善于明清,影響至現代。
唐朝并沒有用殘酷的刑罰來遏制貪腐,而是以身示范并制定完善的監察制度來預防貪腐。
估計這也是任正非在全公司簽發此文件的用意所在。
錢穆在《中國歷代政治得失》中說:“制度須不斷生長,又定須在現實環境現實要求下生長,制度決非憑空從某一種理論而產生,而系從現實中產生者。
”這一文件將推動華為審計監察及道德遵循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完善。
——咔嚓題記文件全文如下:御史鐵骨如何煉就(根據林乾教授同名講座摘錄)總 說御史制度作為中國的制度文明,不僅體現了中國歷代王朝的文明傳承,也為中外政治制度所借鑒,至今對我們仍有正向的啟示意義。
御史制度作為古代王朝制度體系架構中的核心組成部分,在王朝運轉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它在中國古代是一個非常成熟、甚至可以說是最完善的制度體系。
行政和監察并行,二者相互獨立、相互制約,構成了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構。
中國古代政治文明自宋朝開始發生一個重要的變化。
宋朝之前,中國的行政管理體制是兩級體制,套用時髦的話講,就是扁平化管理。
天下之大,就是兩級,這就是我們通稱的郡縣制度。
但宋朝之后,行政層級逐漸加大、加多,到清朝達到了五級行政管理體系。
漢唐時期的郡縣長官就是地方的封疆大吏,到明清后降為中、低級官員。
這種管理體制的變化,從正面講維護了中央政令的統一,特別是天下大一統王朝,不會或很少出現“尾大不掉”乃至地方割據的動亂局面;從反面來說,行政運營成本增加、效率降低。
所以,“天下興亡”的一大關鍵轉折,宋朝是分界線,漢唐的文明非常強大,特別是唐朝。
而強大的背后就是制度體系的作用顯現出來了,其中,御史監察制度又是重中之重。
中國古代監察御史制度的發展有四個值得關注的特點:第一,制度越完善、組織架構運行越好的王朝,御史制度就越發達。
第二,御史的監督都是自上而下來運行的,沒有反向即從下而上的。
第三,御史監察獨立運行并行使其職權。
從制度的頂層設計講,行政與監察兩個體系并行運作,相互獨立,是古代最成功的制度。
只有獨立而完整的監察體制,才是監察效果實現的保障,這套系統在制度上對行政權力形成約束,特別是對行政權力的濫用,形成強制性監督,最主要的方式是賦予御史對百官的舉劾權,舉就是舉薦,劾就是彈劾。
第四個特點就是清要,這是擔任御史的基本要求。
清就是兩袖清風的清,自己本身要正;還包括心中澄靜;要就是崗位極其重要。
在此,有一系列制度安排,對御史進行選拔、管理、責任等要求及約束。
以下我們從四個方面談談御史制度。
一、 御史具有擔當精神御史有三個重要的標識:第一,御史是天子的近臣。
“御”是個專用詞語,本身就代表皇帝,代表中央王朝。
春秋戰國時期的楚國,有個很知名的御史,他是道家的創始人老子,當時的稱謂叫“柱下史”,就是國王在發布命令和進行決策時,御史要侍立在殿柱之下,隨時向國王諫言,糾正過失。
第二,御史是正義的化身。
御史的法冠叫“獬豸冠”。
獬豸是代表公正的獨角獸,也是中華法文化的基本象征。
第三,御史是精通業務的官員。
監察本身需要精通業務,最早對御史的概括為“明習天下圖書計籍”,即要有真才實學、有各方面的知識,還要懂會計、明悉戶籍。
從文化根源上講,御史精神凝練的最高境界,是一種家國情懷,它是御史的文化支撐,也是御史內化于心的信仰。
這種情懷使御史把個人的生存價值與國家、民族的興衰存亡密切聯系在一起,勇敢地承擔起匡時濟世、拯救危亡的重任。
明朝思想家王陽明,曾任右僉都御史,他所提倡的心學,就是講人內心的修煉和修養。
王陽明所在的明中葉,是明代政治很昏暗暗的明武宗時期,皇帝昏庸、宦官專權,一批批講真話的人都被趕回家、甚至被處死。
但王陽明敢于站出來講真話,被明武宗發配到貴州的龍場驛作驛丞。
他所堅持的信仰后來成為哲學史上非常有名的命題,即知行合一。
御史講真話,體現為諫諍精神,這是御史一以貫之的精神境界。
所謂“文死諫、武死戰”,就是說文臣要敢于講真話,武將要敢于血戰沙場。
而君王能否聽得進真話,是成敗興亡的關鍵。
孔子說“百人諾諾,不如一人諤諤”。
所謂諤諤,就是要講真話,要有勇氣,當然還要有這樣的氛圍。
所以孔子認為,天子身邊如果有七個諍臣,即使無道也不會失天下;諸侯身邊有五個諍臣,即使無道也不會失其國。
春秋戰國時期“趙簡子哭周舍”的故事也講了類似的道理。
趙簡子有一次喝酒后痛哭,大家問他為什么?是不是我們做錯了什么?趙說:“你們沒有做錯,我是為失去周舍而哭啊。
原來周舍一直給我提意見,周舍死了三年后再沒有人給我提意見,我們的國家快要滅亡了吧?!‘百羊之皮,不如一狐之腋’,‘眾人之唯唯,不如周舍之諤諤’。
商紂王怎么滅亡的?是因為他殺講真話的人,最后沒有人講真話了。
周武王為什么奠定了周朝八百年的江山?因為營造了講真話的氛圍。
周舍死后沒有人講真話,所以我們國家離滅亡也不遠了。
”在御史的信仰中,維護道統綱常是他們的最高使命,而富于犧牲的理性批判精神是御史的基本價值觀念。
“御史大夫內承本朝之風化,外佐宰相統理天下,典法度,統領百官,上下監臨。
”---這是歷代王朝對御史職能的整體概況。
明朝御史蔣欽彈劾劉瑾的事例尤能說明問題。
劉瑾是明武宗時期宦官的頭領,迫害了很多正直的官員。
御史蔣欽聯名上奏,指名彈劾,立即被打入詔獄。
過了三天,他單獨上疏,指斥劉瑾是“蠹國之賊,亂祖宗法”,并說“今日之國家乃祖宗之國家”。
意思是說,這個江山是太祖朱元璋打的江山,你武宗皇帝也沒有資格胡作非為。
結果蔣欽又被廷杖,隨即關進大獄。
蔣欽經過一番抉擇后,第三次上疏彈劾劉瑾,他對明武宗說:“我死了沒什么可惜的,但你把國家淪喪了才是最大的可惜。
你若是明君,就把劉瑾拉至午門斬首,讓天下百姓振奮。
若做不到,就先把我殺了,我不愿與劉瑾這樣的人同食朝廷俸祿。
”蔣欽受到第三次杖罰,死在獄中。
類似蔣欽這樣的御史言官,死于劉瑾手中的還有不少。
但他們用鮮活的生命最終喚醒了明武宗,劉瑾被凌遲而死,從他家中抄出的金銀多達上千萬兩。
宋朝有一條祖訓,也叫“家法”,即“不殺士大夫”,因此有“皇帝和士大夫共天下”的說法。
明代也非常注重培養士人的“骨氣”,形成一種濃郁的氛圍,哪怕批鱗碎首,也絕不低頭,正是這樣一種士氣,盡管明朝的政治不夠清明,有時還很昏暗,甚至怠惰的皇帝不是個別,但王朝能夠維持正常的運轉。
這是清朝人總結的。
一個王朝最可怕的就是鴉雀無聲,如果御史們噤若寒蟬,這個王朝也可能維系短暫的繁榮,但絕對不可能持續。
如果把士氣打下去,沒有人再給你講真話,王朝的喪鐘事實上就敲響了。
二、 御史獨立行使職權國學大師錢穆說:“唐朝是中國歷史上,在政治制度方面最完善、最有價值的成功典范。
羅馬滅亡了,就再沒有羅馬,但唐朝以后,宋、明還是傳承了唐朝的制度,依然還是中國的基本制度,這正是唐朝的偉大遠超過羅馬的所在。
”他還認為,唐朝的制度體系中最好的就是監察。
唐朝的監察體系非常發達,有中央和地方兩套監察體系,統一由御史臺掌管,各自行使不同的職能。
唐朝宰相杜佑說:“唐朝以法理天下,尤重憲官,故御史復為雄要。
”雄要就是御史的位置重新回歸到漢代那樣,非常重要,極為顯赫。
這種制度設計明確了御史在國家政治生活中舉足輕重的地位,賦予御史相應的威權,讓御史獨立行使職權,不受行政長官約束。
成語“笑里藏刀”形容的就是唐朝宰相李義府,他曾鬧出一樁“風化案”,他看上了犯有過錯監押獄中的一個少婦,勾通大理寺官把少婦放出來,事發后,李義府為保自己,逼大理寺官自盡以滅口。
唐高宗想放過李義府,但侍御史王義方站出來反對,表示如要放過他,朝廷的監督機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。
在他的再三堅持下,李義府只得“趨出”待罪,交由司法機關審理。
御史官階不高,但有權彈劾也敢于彈劾宰相的不法行為。
唐朝彈劾制度在儀式上有一種叫“對仗”,是指皇帝坐朝臨政時,當要彈劾品級高的官員時,御史必須戴上冠服,對著朝堂上陳設的儀仗,被彈劾的官員必須從官員隊列中出來,御史當著皇帝的面宣讀被彈劾官員的罪狀。
表示被彈劾者“列朝堂待罪”的意思。
漢唐時候,御史獨立行使職責,不受長官干預。
“御史大夫與監察御史竟為官政,略無承稟”。
也就是說,每個御史都是獨立的監督主體,在行政上與主管機構有上下從屬關系,但在行使職權時沒有隸屬關系。
考核歸長官考核,但獨立反饋問題和行使職權。
唐朝御史蕭至忠彈劾一個副宰相,御史大夫李承嘉不高興把他召過來問:“怎么你們最近擅自彈劾不和我商量?不征詢我這個御史大夫的意見,難道不是很無禮嗎?有這樣的規矩嗎?”蕭至忠回答說:“御史臺里沒有長官,御史都是人君耳目,天下喉舌,比肩事主,同樣重要。
老規矩規定:‘得自彈事,不相關白’。
豈有彈劾先征詢御史大夫意見的先例?御史臺也沒有這樣的先例!如果先請示您的意見,您如果讓我們彈劾就彈劾,不讓我們彈劾就不彈劾,那樣的結果將會怎樣?不就是您一個御史長官在發揮作用,而我們這么多御史的職權就都廢止了嗎?假若您御史大夫自身出了問題,我們要彈劾,難道也要與您商量嗎?”李承嘉無言以對。
但御史行使監察職權也有界限,就是不能侵奪行政的權力,監督體系不能沖突行政主體,否則會造成很大問題。
一旦監察權力侵奪了行政權力,行政權力就只能往后收縮,若收縮過多時,監察變成了行政,監察包卷了行政,這樣原來兩級的行政權變為三級,與當初設計的治理體系完全相違背了。
明朝的《撫按通例》就詳細規定巡按與巡撫的各自職守,意在不得干預地方官正常履職,不得超越監察權而行事。
監察即使發現或調查出問題,在處理上也不能超越行政長官,案件由宰相牽頭,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共同調查審理,這叫“三司受事”。
三、 巡按御史與地方監察從漢朝開始就非常注重對地方的監督,當時實行郡國并行體制,地方權力非常大。
漢朝的監察區劃和行政區劃兩者之間不完全重疊,漢朝行政區劃很多,但是監察區劃相對比較少,一個監察區大約監察二十個左右行政區。
地方監察官叫刺史,史是天子派出的意思,刺史是指使者天子派出、刺舉不法。
全國設置十三個監察區,每個監察區有一套機構。
每年八月出巡,年終的時候回京奏事,巡察時間為四個月,一年輪一回。
巡視官的職權很明確,“周行郡國,以六條問事,非六條所問,即不省”,這叫“六條問事”。
這就是說,刺史的職權僅限于“六條”,就按這六條來監察,六條之外,不問。
這六條是抓根本問題。
歷代對御史的職責,也與刺史原則上一致,即絕不能吹毛求疵,專門弄些雞毛蒜皮的事情,干擾地方官或行政主體正常工作、履職;御史必須識國家大體,有全局觀念。
如果只想自己出風頭,弄些雞毛蒜皮的小事,不解決問題,那絕對不允許。
所以要抓住根本性問題,這六條解決了,地方不會出大問題。
六條問事規定了刺史巡視監察的對象,主要是二千石以上官員、地方豪強和諸侯王,監察重點是:1、強宗豪右,以強凌弱;2、不執行中央的命令,倍公向私、聚斂為奸;3、草菅民命,賞罰任意;4、選拔、任用官吏不公平,徇私情;5、地方主要領導子弟倚仗權勢、接受請托;6、行政官員與地方豪族富商相互勾結、賄賂公行,損害中央的權威和政令。
唐朝的地方監察體制沿襲了漢朝,設置了十個監察區,所以被稱為“十道監察制度”。
監察權也是六條,與漢朝相比,更關注經濟指標,如“官人善惡、戶口流散”,“賬籍隱沒、賦役不均”, “農桑不勤、倉庫減耗”等。
這也說明,中國地方監察的職能更加綜合化,從監察違法亂紀、政令執行到特別關注經濟指標。
巡按制度發展到明朝最為成熟、完善。
明朝制度體系中,巡按制度被認為做得最好,現在的中央巡視組也是借鑒了明朝的巡按制度。
明朝增加了專項巡查,專項巡查覆蓋了國計民生的重大事項。
比如漕運,屬于國家重大事項;農業國家的水利也是要大事項;再有海關也是非常重要的經濟事項。
所以明朝設立巡鹽、巡漕、巡關的御史。
這些御史職位是固定的,但人員定期更換。
巡按御史有三個特點:職卑、權重、嘗厚。
職卑是指官位低,只是七品官員。
但權重,地方最高官員都在他們的監督下,地方官員排名,巡按御史列在三司之前,因為是中央指派的。
嘗厚是指回報高、晉升快,正常履職的七品巡按御史,一經提拔就是四品,優秀的、考核進入上等的,直接升三品。
這一制度的成功就在于“內外相維,以小制大”,內就是中央,外就是地方,靠什么來相互維系?就是地方權力要放足,監察力量要到位。
以小制大,就是官輕而權重,官輕,愛惜身家之念輕,敢于放膽直言,不顧忌自己的烏紗帽,反之,往往地位越高越愛惜烏紗帽,所謂的屁股決定腦袋;權重,可以對地方官吏起到震懾作用,如果官輕權也輕,就無法真正發揮對地方官的監督作用。
御史的權重還包括:“舉劾尤專”,優秀官員,他有推薦權,違法亂紀的,就行使彈劾權;“小事立斷、大事奏裁”;“政事得失、軍民利病”,有重大決策的時候他們必須參加,地方有重大事情也必須召集他們,不經巡按御史,在程序上是無效的。
巡按制度到清朝順治末康熙初年被廢除了,滿族人不愿意聽漢族這些御史天天上彈章。
中央最高的監察長官是左都御史、左副都御史,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是由地方的封疆大吏總督巡撫兼任,也就是地方行政長官兼任監察官。
它的理由是總督巡撫也是皇帝親自選任的,皇帝自己選的難道對他還不信任嗎?這個理由表面成立,但問題是一旦形成上下級的隸屬關系,就會有利益捆綁和牽扯。
沒有地方巡按,中央監察官等同被砍了手腳,他的信息從哪來?如果總督巡撫欺蒙皇帝怎么辦?清朝又想了兩個辦法,一個是派欽差,欽差大臣滿天飛,耗費國家財力物力,還不解決問題;一個是密折,在康熙時只有近臣才用的密折,在雍正時推廣開來,三品以上所有的官員都有奏密折的權力。
雍正在位13年,共批了接近5萬個密折,平均每天幾十個。
密折制度說到底是有利于皇帝個人專制,是與中國古代基本制度背離的一種臨時安排,這種“小報告”打亂了行政制度的上下級秩序,官員互相監督,人人自危,對整個行政體系的傷害巨大。
我們都知道清朝的官員是非常腐敗的,甘肅王亶望虛報災賑案就是例證。
皇帝是怎么發現的?和珅到甘肅去辦事上疏水大,乾隆一下子警覺了:咦,怎么地方總督巡撫給我報這個地方干旱啊?立刻派欽差去查,拔出蘿卜帶出泥,整個甘肅省,從縣官到最高長官到巡撫、總督,七年之久,沒有一個人說真話,因為大家都得到好處了,形成一個利益鏈條。
按當時刑法,貪污二千兩以上是要殺頭的,殺頭冊子上寫的貪官有數百人。
殺那么多人,行政沒人管了,乾隆皇帝感到很為難,最后只得把限額提高到2萬兩。
就是這樣,也還有56人被殺頭。
免死而流放充軍的有46人。
侵貪數額核實的達300萬兩白銀,相當于清政府一年財政總收入的十七分之一。
清朝這樣的例子太多了。
所以我后來寫清朝的問題,表面上看它的腐敗是人性的問題,實際上是制度的問題,制度好,壞人辦不了壞事;制度不好,好人想辦好事也辦不了。
所以我一再強調,最可靠的保障是什么?是制度。
四、御史的選任與管理1、制度保障。
要讓御史真正發揮作用,選人非常重要。
很多中國的名相都是出身御史,包拯、海瑞、狄仁杰等等,御史就是有作為、剛直不阿、不畏權貴的代名詞。
各朝選御史的標準大同小異,可以概括為“品高學專、升遷快。
”隋朝有五個標準:正直、敢言、公方、明達事務,為時論所推。
唐朝有六大標準:一是清要,二是敢言,三是嫉惡公方,四是實才,五是實踐,“御史須曾任州縣理人官者,方得用”,六是要進士、舉人出身。
御史升遷非常快。
一般行政官員要經過四考升遷,但御史三考即升。
所以唐朝御史大夫升到宰相的有21人;御史中丞(御史副長官),升到宰相的11人,加起來占了三分之一。
這就造成了一種氛圍,大家愿意當御史。
再如明朝,監察御史中從縣官中選任的占六成以上,就是有基層行政經驗后做監察御史,三年后再外放做高級行政長官。
因為升遷機會大,御史在這個崗位上都會認真履職。
2、規范管理。
中國古代對御史的治官之法非常完善,這既是對御史的約束,也是對御史權力的保障。
1)規范立法,各朝都通過立法對監察制度加以規范。
唐朝有《巡查六法》、明朝有《憲綱》、清朝《欽定臺規》。
2)規范授權,監察御史赴任時,皇帝要發“敕書”,列明職責,以及重點要解決哪些問題。
3)規范考核,都察院頒發《造報冊式》,御史要逐項填報,哪些做了,哪些沒做。
然后還要列清“除革奸弊”、“伸冤理枉”、“揚清激濁”等各具體單項。
御史每年會到中央或都察院述職,對地方或官員的問題“明著實跡”,就是要講真實情況。
此外,對御史還有回避制度、六不準等各種紀律約束。
3、精神凝練。
御史的忠誠精神實際上傳承了中國五千年的文化傳統,儒家的綱常倫理中,最高的準則是忠,也是忠君報國的準則。
所以中國古代王朝,往往要有幾百年的“壽命”,就是在基本制度的背后,有強大而有效的文化和倫理的支撐。
這種精神本身就具有自我約束和他律上的威懾作用。
隆慶皇帝想解決腐敗問題,糾正官風,就把海瑞任到南京做僉都御史,風聞海瑞要到任,很多高官、富豪連夜把朱漆大門刷成黑色,很多官員立即主動辭職,這就是因為海瑞的威懾力在那里。
古代為民請命的士大夫太多了,一個王朝的榮辱與興衰在他們肩上扛下來,天下能維持幾百年靠的就是這種精神,一種家國的情懷。
總 結最后做個小總結:孔子說,仁的最高境界是在邦無怨、在家無怨。
黃炎培當年延安窯洞問毛澤東,將來共產黨得天下,能不能避免“其興也勃焉,其亡也忽焉”的歷史興衰周期律,這一重要的歷史命題,我們叫“延安窯洞對”。
他說了四個挑戰,第一是區域一步步擴大,以前只管一個地區,現在管的范圍越來越大;第二是干部人才漸見竭蹶,干部隊伍跟不上擴張的需要;第三是艱于應付的時候環境復雜起來,就是說難度系數在增加。
第四控制的力量趨于薄弱了,離你越遠的地方控制越來越難,它變成末梢了,距離越近越好控制。
所以他講一部歷史,政怠宦成的也有,人亡政息的有,求榮取辱的也有,總之沒有能跳出這個周期率。
毛澤東給出的答案是:讓人民監督政府。
林乾,中國政法大學教授、法律史學研究院副院長、博士生導師。
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典志組專家、中國法律史學會理事。
報送:董事會成員、監事會成員主送:全體員工,全公開二○一六年九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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